“鹤湖新居”始建于清乾隆45年(1780年)历三代人数十年于清嘉庆二十二年(1817)建成。“鹤湖新居”创始人罗瑞凤于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8)从广东兴宁移居龙岗圩马福头立业,初为小贩,擅长经商,勤俭致富,积有百万家产,购田千倾有余,商铺百余间,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贾,素有“龙岗罗”之称。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一八三五年,清道光皇帝封瑞凤公之孙罗兆雄为“奉直大夫”,并赐“大夫第” 匾一块,现存于馆内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九四三年八月, 有一小队日本侵略军进围抢劫遭到罗氏子孙顽强抵抗,日军久攻不下,将罗氏私塾(学堂)付之一炬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九五八年,人民公社化后,“鹤湖新居”为龙岗人民公社南联大队罗瑞合第一、二、三、四生产队队部所在地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一九九六年,原龙岗镇政府将“鹤湖新居”辟为客家民俗博物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九九七年五月,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与罗氏家族签订租赁十年合同,全方位保护“鹤湖新居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九九八年八月,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“鹤湖新居”为深圳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二年八月,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“鹤湖新居”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“鹤湖新居”现由深圳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负责管理。

 

©Copyright 2004 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版权所有